央广网重庆4月11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交委今天通报:全市专题部署船舶、港口防污染治理工作,出台《船舶防污染检验工作指南》、《港口防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水上交通环保工作手册》,加大区县和企业督导力度。目前,全市开展环保检查220次,排查整改环保隐患429项,处罚26起、罚金14万元。
据了解,全市狠抓饮用水源保护,搬迁保护区内船舶19艘、整治码头7座。狠抓船舶防污染治理,督促209艘营运船舶停止燃烧重油,改造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19艘,增配船舶防污染设施7513套。狠抓港口防污染治理,取缔关停环保不达标码头56座,督促254座港口码头完善污水、垃圾收集和防尘、降噪设施。全市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139座港口码头具备岸电使用条件,2艘LNG动力示范船投入运营。全市坚持把环评意见作为工程项目立项前置条件,严格实行水工项目环保设计、施工、投产“三同时”制度,督促11座超期试运行危化品码头完成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