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评价,滨海县东南铸造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机械化程度较高,具备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经过有效地防护,职业病危害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由此可以认为,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采取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本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对策及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方式等情况,结合本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C339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蜡型车间、制壳车间、脱蜡车间选用适宜的符合现行节能标准的灯具。
(2)建议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在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转岗、离岗时以及应急状态下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健康要求人数齐全,检查项目齐全,检查结果需告知给劳动者本人,并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建议企业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按照体检机构建议及时组织复查,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建议企业按时对防毒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各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运行。
(5)建议企业针对中毒、高温中暑等事故每年进行1次相应的演练,并留下演练记录。
(6)建议企业根据(GBZ 1-2010)的要求,尽可能设置更衣室和更衣柜,更衣柜要求同柜分层,方便员工使用。
(7)本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未在夏季高温季节进行,因此未对高温进行检测,建议企业夏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高温项目的检测。
(8)建议企业在气割机、中频炉附近设置一氧化碳的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9)建议企业定期清洁地面的落尘,可设置工业除尘机对地面进行清扫,减少生产区域的落尘,保持地面的清洁。
(10)建议企业按要求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的设置,对产生粉尘的制壳、清砂等岗位采取密闭或负压除尘等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熔炼浇注等岗位加强局部吸收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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