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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易宝路轮胎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公示

[公司新闻] [2023-8-11]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公示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盐城易宝路轮胎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

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八组308省道西

用人单位联系人

李建军13812508388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俞利平/13962080021

项目负责人

俞利平

联系电话

13962080021

类别

姓名

时间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

俞利平

2023.4.27

李建军

采样

王星书、曹兆伟、万赟

2023.07.10-12

检测

智晓燕、蔡万庆、管晓芬、王琳琳、周志远、施云

2023.07.10-17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1,3-丁二烯、氧化锌、石蜡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溶剂汽油、炭黑粉尘、大理石粉尘、其他粉尘

检测项目: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1,3-丁二烯、氧化锌、石蜡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溶剂汽油、炭黑粉尘、大理石粉尘、其他粉尘。

检测结果:1)粉尘

各检测岗位接触的炭黑粉尘、其他粉尘、大理石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2)化学因素

各检测岗位接触的二甲苯、甲苯、苯、苯乙烯、1,3-丁二烯、氧化锌、石蜡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溶剂汽油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3)物理因素

除三车间硫化岗位1#、2#、3#的高温超限值外,其余各检测点的噪声声级、、高温、工频电场的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评价,盐城易宝路轮胎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机械化程度较高,具备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经过有效地防护,职业病危害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由此可以认为,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过程,采取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本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对策及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属于“C291橡胶制品业”。根据相关规定及综合评价分析,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建议建议企业按时对防尘毒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各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运行;

建议企业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的要求在可能发生苯、甲苯、二甲苯急性职业中毒的作业工序设置相应的有毒气体浓度报警或检测装置;

3)建议企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做好岗前、在岗、离岗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明确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人数以及检查周期,做到体检人员全覆盖,不缺项、漏项,做好异常人员(包括职业禁忌证等)的处理;

4)建议企业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各档案,如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做到“一人一档”;

5)建议企业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的要求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6)建议企业适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高温中暑和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制定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工作,并及时记录和总结演练过程;

7)建议企业加强硫化岗位作业地点的通风,合理调整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制度,避免高温危害造成中暑。

8)建议企业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参照下表完善作业场所中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置。警示标识应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

评审(验收)情况

评审验收时间-                    主持人:-

评审验收人员:-                   评审/验收结论:-

评审/验收意见:-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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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俞利平         制表日期:2023.8.11       联系电话:139620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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